/>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法律 > 正文内容

【工程法律问答93】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能否构成对质量问题由建设方负责的抗辩?

2024-06-19 11:27工程法律
本文针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是否能免除建设方对潜在质量问题的责任进行了法律解析。通过探讨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判例,明确指出批准使用不等同于质量合格,建设方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文章为工程各方厘清权责、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实务参考。
【工程法律问答93】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能否构成对质量问题由建设方负责的抗辩?


问: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系因施工单位拒不向建设方提交竣工资料所致,但该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该批准能否构成对质量问题由建设方负责的抗辩?我的理解是:因投入使用造成又修复的质量问题由建设方负责;而主体结构类的质量缺陷仍由施工方负责。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评述!

答:提问涉及的情况不是个别情况,各地都有行政干预工程提前使用的案例。《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也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合同法》第279条也有相应的规定。上述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不可回避的,因此“主管部门的批准”不能作为建设方未经竣工验收就使用工程的理由。这种情况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13条执行,即已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承担,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


免责声明:本站下载资源收集于网络及用户上传,只作为工程相关同行的交流学习之用,严禁用于商业用途,并于24小时内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请购买正版授权并合法使用。若本站发布的内容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文链接:https://gczjtool.cn/post/239.html

分享给朋友:

评论列表

西藏网友36310
西藏网友36310
2025-10-16 15:26

主管部门批准只是程序合规,不能免除建设方的质量责任。

青海网友42584
青海网友42584
2025-09-11 03:32

主管部门批准不代表施工方就能甩锅,质量问题该谁的责任就得谁担。

天津网友50387
天津网友50387
2026-04-12 08:31

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只是程序上的合规,如果质量问题在验收时已经存在,建设方还是要负责的。

台湾网友74838
台湾网友74838
2026-05-02 18:56

主管部门批准只是行政程序,工程质量责任还是得看施工方有没有按标准做。

澳门网友82683
澳门网友82683
2026-04-07 15:51

批准使用不是免责金牌,质量问题该谁负责还得谁负责。

四川网友15958
四川网友15958
2024-08-01 01:13

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绝不等于施工方就万事大吉了。质量问题该谁的责任还得是谁的。

辽宁网友59492
辽宁网友59492
2026-01-01 13:16

主管部门批了也不等于质量没问题,建设方责任跑不了

广东网友61038
广东网友61038
2025-05-25 06:33

主管部门的批准只是程序合规,绝不能给建设方甩锅提供理由,质量问题该谁负责还得谁负责。

贵州网友36157
贵州网友36157
2026-03-01 02:24

主管部门批准只是行政手续,工程质量的锅最终还得建设方来背。

发表评论

访客

看不清,换一张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