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造价知识 > 工程法律 > 正文内容

【工程法律问答138】什么是合理工期?如何确定?定额工期是否为合理工期?

4个月前 (06-19)工程法律


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请问:什么是合理工期?如何确定?定额工期是否为合理工期?

答:对于什么是合理工期,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界定。我对合理工期的理解是,在相同施工条件下,具有相同或近似施工技术、施工经验和管理水平的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同工作量时正常情况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但是具备不同施工技术、施工经验、管理水平的施工企业完成相同工作量的时间不同,因此,对于具备不同施工技术、施工经验、管理水平的施工企业来说,完成相同的工作量具有不同的“合理工期”。定额工期通常是依据施工规范、典型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平均水平等方面的因素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没有考虑到每个施工企业的技术专长、管理水平和施工经验的差异,所以不能真正反映每个企业完成相同工作量所花费的时间。因此,定额工期可以作为确定合理工期的参考,但定额工期不等同合理工期。有定额规定工期要求比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的可要求增加赶工措施费。所以,我认为,从目前的实务出发合理工期以不提前定额工期25%为限较为适宜。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工程造价小空间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gczjtool.cn/post/284.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