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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9篇】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中特殊材料的使用、管理以及如何处理与甲供材结算的相关费用和风险问题

3周前 (09-30)经验分享

工程项目中每一种特殊材料单独的特性与操作方法已经介绍完了,在实际工程施工中,这些材料可能会综合出现在工程项目里,遇到多种材料同时出现并组合运用,有时甚至在中途变换性质,在此就要分析各种材料如何发生的变化及变化发生时应对的措施。材料变化要以一种材料为基准材料,其他围绕此材料来变化研讨,我们就把甲供材作为基准材料,因为各种材料最基本的最终归属点就是甲供材。

先说最终归属点:最终归属点就是各种形式的材料管理模式可能引起变化的最模式。如暂估价材料、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等,当承发包双方对需要在项目管理阶段确认材料单价过程中出现价格争议时,可能影响工期的正常施工,发包方不可能无限制延长工期而与承包方谈判材料价格,承包方也不可能停工待料,双方此时就要找个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化解矛盾,将有价格分歧的材料转成甲供材(因为甲供材不存在材料单价争议),发包方可以控制住投资成本,承包方可以避免供料风险,这就是材料管理模式的最终归属点。

把甲供材定义为材料管理模式的最终归属点与甲供材的性质完全相符,再次回忆一遍甲供材名词解释:“承包方委托发包方购买、加工、运输、装卸材料而最终承诺用工程款抵扣材料款的全过程活动。”在暂估价材料、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等材料管理模式中,“认价”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承发包双方对一种材料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可能要跑多个建材市场,找许多供应商询价、投标,有时好不容易甲、乙双方在价格上达成了协议,却被第三方审计“横插一脚”的案例不在少数。认价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分歧都无法达成最终协议,如材料损耗率、采保费率,甚至材料应税发票的开具都可能导致意见不统一,这时不管发包方或承包方提出材料甲供建议,实质上都是名词解释中所描述的“承包方委托发包方购买材料”的管理模式转变。

材料管理模式的变化对操作会产生什么难度:需要在项目管理阶段确认单价的材料转变为甲供材应该说是材料操作的简化形式,因为甲供材竣工结算时不需要承发包双方确认材料单价,相比暂估价材料、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手续上要简便许多,有些人就会提问:投标时,材料不是按甲供材操作模式进行的,结算时如何变化?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把握住原则,就很容易操作,下面一一介绍:

(1)暂估价材料转甲供材:暂估价材料投标时招标文件会给出单价,投标时与甲供材操作方法差不多,转成甲供材后,项目管理阶段省略了认价程序,添加了领料手续,竣工结算时完全按甲供材操作方式结算就可以。

(2)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这种模式操作起来更简单,项目管理阶段省略了认价程序,添加了领料手续,竣工结算时完全按甲供材操作方式结算就可以。提醒一句,这种操作方式甲方的风险和责任是非常大的。

(3)甲指乙供材料:前面说过,“凡是在合同签订之前确认的材料单价,风险由承包方承担”。风险由承包方承担的材料不应该转变为甲供材,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发包方直接给供应商付款的情况,但这种操作不能叫甲供材,应该叫甲方代理付款,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承包方与供应商出现信用危机,供应商被迫将债权追溯到承包方的甲方(也就是发包方),要求其代理履行还债责任,发包方将应该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行为,与甲供材的性质对应不上,因此不能叫甲供材只能称甲方代理付款,这种性质的支付方式,在增值税体制下将来可能会成为主流。

(4)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操作与甲指乙供材料的操作差不多,关键还是风险承担的责任者划分,一些投标方为低价中标,故意将主材单价压得很低,从而吸引发包方的眼球,一旦中标,所供材料不能满足发包方或设计方的效果要求,于是就极力怂恿发包方将材料甲供,将本应该自身负责的风险,推脱给别人,这时发包方如果将材料甲供,实际就是上当或者说是故意上当。

甲供材在充当材料进料管理最终归属点的过程中又揭示出这么多隐藏的知识,到底还有多少奥秘有待探讨。

(1)甲供材领用数量里的奥秘,有三种情况:

1)甲供材实际领用略大于或等于“竣工结算材料数量”(这个名词在暂估价材料里出现并作了详细解释,甲供材数量对比同样要用到这个名词),这种情况体现出承发包方的最佳材料管理,有个案例说,承包方领用钢筋比发包方清单工程量多5t,发包方老板大发雷霆,说承包方偷卖了钢筋。钢筋不像洁具、灯具这种以“个”“套”为单位的成品材料可以严格控制数量,钢筋属于原材料,不是领多少就一定可以安装多少,中间有个加工环节,加工中难免出现材料加工损耗,如果一个工程,图纸工程量用1000t钢筋,实际领用1005t,说明承包方成本管理非常到位,值得奖励,而不是大发雷霆。

2)甲供材实际领用远大于“竣工结算材料数量”:出现这种情况说明承包方材料管理或造价管理出现了失误,要严肃查找原因。如洁具、灯具这种以“个”“套”为单位的成品材料,定额损耗率非常低,一般只有1%~2%,如果安装10个坐便器损坏了一个,损耗率就是10%,远远大于定额损耗率,如果材料甲供,一栋楼损坏一个坐便器,这个项目中安装坐便器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安装利润基本要拿出来补偿材料损耗了,许多人问成品保护费应该如何计取,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成品保护费应该具有成品保险费的作用,造价人员总说自己会算量、组价,其实这种技能算得了什么、真正的高手在一丝轻风略过耳边时能预感到沙尘暴的来临,说材料又拐到了措施费、说明造价行业的相通性和变化性是无法用公式简单画等号。

3)甲供材实际领用小于“竣工结算材料数量”:出现这个问题比出现上一个面题情况还严重,至少说明三个可能存在的问题:

①承发包双方材料领用账目不清:需要双方仔细核对账。

②)发包方图纸工程量计算错误:需要双方仔细对量,最有可能是措施方案用料没有统计在内。

③承包方为省工而少用材料:如果以上①、②项情况不存在,承包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甲供材阶段统计的问题:有些工程由于工期长,材料单价各期波动不一,甲供材最终单价如何确定许多人搞不清楚,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容易,首先还是承发包双方核对领用材料账目,材料量准确了,购买材料的总金额从财务账上可以轻松获得,最后用采购材料的总金额除以材料总量得出平均单价,这与按阶段去加权平均,得数一样,方法要简单得多。

(2)甲供材不计入工程总造价如何操作:甲供材不计入工程总造价就把甲供材单价调整为0,或者是单独统计出甲供材金额再从材料费中扣减此部分,计价软件程序也是这么设计的,在此不是研究如何在软件中操作不计价甲供材,而是要研讨不计价甲供材要注意的事项。分为两种情况:

1)甲供材不计损耗,用多少领多少,这种情况多出现在清包工工程中,清包工合同中材料损耗风险一般不会加于劳务方,应该是发包方承担。

2)甲供材计损耗率:这种情况多出现在房地产商工程项目中,这是甲供材最高境界的体现,也是承包方最难控制的风险。操作模式许多人不会,下面分阶段介绍一下:

①投标时,甲供材本身金额不计入投标报价,但甲供材损耗率x甲供材单价x清单甲供材数量要计人投标总价,如果甲供材损耗率考虑过高,影响中标竞争力;如果考虑过少,会造成甲供材领用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直接出现材料亏损。

②签订合同时:投标时计人投标总价的(甲供材损耗率x甲供材单价x清单甲供材数量)这部分金额,签订合同时不计人合同总价,介绍这个知识点的原因,是回答许多人不清楚“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必须一致”?答案: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与合同金额不需要一致。

③竣工结算时:竣工结算时,同样双方要先核对材料领用数量,如果材料领用数量小于或等于结算清单数量x(1+投标损耗率),不扣承包方超领材料款;如果材料领用数量大于结算清单数量x(1+投标损耗率),超过部分要扣减超领材料款。需要解释的结算清单数量x(1+投标损耗率)相当于前面所说的“竣工结算材料数量”。

甲供材的形式变化多种多样,选用哪种是发包方说了算,不管选用哪种管理模式,对甲乙方管理水平都是一种考验,管理机构用好算好甲供材料不是简单的事情,下面用一道实战案例加深对材料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甲方合同里注明了A工程项目混凝土甲供,甲供材合同单价C20混凝土为390元/m3,C30混凝土为420元/m3,甲供材竣工结算后按图纸量乘以(1+定额损耗系数)退甲供材款(损耗系数2%,材料保管费1%),实际施工中乙方往B工程项目挪用了xm3混凝土,结算后图纸混凝土工程量C20是5000m3,C30是10000m3,但甲方发现实际数量与图纸工程量不符,C20实际领用量5500m3,C30实际领用量11000m3,要求乙方解释因。乙方早就有备而来,拿出了塔吊方案图,地面平整图,3个塔吊基础共用C30混凝土100m3,地面硬化平整共用C20混凝土50m3,方案进场后就上报了,甲方不签字并不等于可以不认账,现在就要有个说法,甲方无奈也只能在事实面前低头。但扣除这些措施费用还是对不上账,乙方又说:现在的混凝土罐车大都不足量,每车亏点就是积少成多了,甲供材,甲方也有责任,供应损耗就平分吧。甲方只好又吃了一个哑巴亏。假设乙方实际混凝土损耗率为1.5%,混凝土罐车没有亏方,乙方挪用的混凝土数量是多少?假设措施费用是乙方应得利益,乙方应该退还甲方多少甲供材料款?乙方不计利润税金,在混凝土一个项目工程直接费上获利多少?其中结算成绩占多少比例?

最后对材料价格作个名词解释: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格是指材料从其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后出库的综合平均价格。其价格组成: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包装费;

③运杂费;

④)运输损耗费;

⑤采购及保管费;

⑥检验试验费。

材料二次搬运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其他直接费。材料预算价格一般由材料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的一般计算公式: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输损耗费)x(1+采保费率)

①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格、进口材料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价和市场采购价。

②包装费是为了便于材料运输和保护材料而进行包装所需的一切费用。包装费包括包装品的价值和包装费用。凡由生产厂家负责包装的产品,其包装费已计入材料原价内,不再另行计算,但应扣回包装品的回收价值。包装器材如有回收价值,应考虑回收价值。地区有规定者,按地区规定计算;地区无规定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包装物材料回收价值约等于0,相反为处理包装物材料耗费的垃圾清运费已经远远大于包装物回收价值,所以扣除包装物材料回收价值金额忽略避免又制造不必要的结算争议。

③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由其来源地(交货地点)起(包括经中间仓库转运)运至施工地仓库或堆放场地上,全部运输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船等的运输费、调车费、出入仓库费、装卸费等。

④材料运输损耗是指材料在运输和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一般通过损耗率来规定损耗标准。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x运输损耗率。因为材料运杂费同样要为材料运输损耗花费一定费用。

⑤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x采购及保管费率上述费用的计算可以综合成一个计算式: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x(1+运输损耗费)]x(1+采购及保管费率 )。实际现在建筑材料因为材料半成品、成品种类不断增加,加工及加工损耗也应该计入材料费单价之中,此外还有一些需要耗费措施费的材料,如泵送混土,如果之前能确定混凝土一定为泵送,混凝土泵送费可以直接计人材料单价,相当于材料运输费,只不过平时所说的材料运输费是材料水平运输费用,混凝土泵送费是垂直运输费用,这么一解释逻辑关系立刻明了,不管材料水平还是垂直运输费用,应该统称材料运输费,材料运输费用应该计入材料单价之中。

⑥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的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x材料消耗量)

当发生检验试验费时,材料费中还应加上此项费用,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其他直接费。

以上预算价格解释可定义为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用版本。随着施工工艺日新月异建筑材料成品化是一个趋势,许多材料本来在施工现场完成的工序现在已经移至厂房完成,材料价格里,应该加进专用费用,如石材加工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加工费和加工损耗应该也加在材料费中,还有装卸费,原来装卸费用很少,现在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这项费用也要重点考虑。

检验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料进行的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这里的“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是指供应商已经做完材料试验并拥有材料合格证,如果进现场后再做材料复试需要单独计取费用。

与材料预算价格关联的名词包括:

(1)供应价:材料供应价=材料预算价x0.99(因为材料供应价不包括材料保管费(但包括材料采购费),而材料预算价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材料的采购保管费虽然是一个综合名词,实际是两个阶段的概念:一是采购阶段耗用的费用,如材料采购人员的工资、汽油费、过路费等;二是保管阶段耗用的费用,如库管人员的工资、库房内货架搭设费用等。在市场经济中,供应价逐渐被预算价所取代,材料的价格更加接近市场。

(2)信息价:材料信息价本应该反映商品在市场中的真实价值,但现实中可能与实际距离很大,特别是营改增后,含税价不含价搞得大家一头雾水,信息材料价和定额当期材料价之间理论上是一致的,都包括采购保管费,将来定额逐渐转化为消耗量定额模式,人们在套用定额时,更依赖于信息价来填充定额内的人、材、机单价。

(3)材料计划价:这是财务上用的材料核算的名词。目的之一是为了在材料账务处理上方便操作而使用的一种方法。怎么操作是财务人员的范畴,用什么价格作为材料计划价是本节的内容。材料预算价因为其相对稳定、客观,作为材料计划价最合适不过。

最后,说一下主材与辅助材料的概念。主材与辅助材料是个相对的概念,对总包方来说,钢筋、混凝土是主材,对清包方来说,钉子、绑丝就是主材,站在不同的角度,会定义出不同的主材与辅助材料。如果下一个通用定义:

①量大、价高的是主材(这两个前提符合其一就可以),如艺术吊灯整个项目数量为1,但价格几十万元,显然这也要算主材。

②主材的特征就是能吸引人们眼球的建筑材料,就可以定义为主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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