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律问答37】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问: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答: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情况不一样,这是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此应当首先明确项目经理部是什么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系由作为承包人的施工企业委派的代表承包人履行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管理班子,其地位相当于承包人没有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一个具体履行合同的直接部门。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由于发包方和承包方已在承发包合同有全权授权,也即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5条及第7条约定的授权范围自然包括了签订分包合同,因此应当认定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承包人对该经理部已经授权,这是由项目经理部的地位所决定,同时项目经理部对外是以承包人的名义实施分包行为,因此应当视为这是法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合同中对签订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则要看约定的内容以及承包人在项目经理部越权签订分包合同后是否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