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律问答342】对久拖不决的结算并已过了诉讼时效的工程应如何解决?如果要起诉的话,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问:对久拖不决的结算并已过了诉讼时效的工程应如何解决?如果要起诉的话,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过了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不是法院不予受理而是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会依法受理,因为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法院要经过审理查明才能确定。其次,要分析是否真的过了时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例如是否向发包方发过书面的函件催讨过或者发包方是否在拖延结算的时候曾经承诺过要结算等事由。在建设工程实务中,虽然会发生发包方拖欠结算审价,但当事人一般都会有函件往来,尤其是作为承包人会发函催告发包人进行结算审价,所以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如果确实过了诉讼时效,而又没有证据证明发生过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则承包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如果是这样的话,承包人只能自己承担因消极主张权利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