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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8篇】如何规避因"施工方案"编制的结算纠纷的概率和风险

4个月前 (07-09)经验分享

从技术本身的视角,施工方案思考的核心是能有效的指导现场施工,确保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标准的修建完成;从造价商务的视角,施工方案是如何巧妙而又有效的与施工合同本身约定的计价方式相结合,最终给整个项目带来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和成果。因此,不同的合同计价条款约定,施工方案表达的风格和方式,乃至关注的事项和注意的要求等就完全不同。

(1)总价包干须简洁,如何实施如何写

通常情况下,固定总价包干合同的包于本质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去理解,第一个层次是直接包干,也就是对应施工合同本身约定的范围或者设计图进行包干;第二个层次是间接包干,也就是对施工方提供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一系列的做法承诺包干。

在实务中,对于第一个层次的直接包干,在施工合同中有可能会约定直接按照某设计施工图所表述的内容进行包干。在这种情况下,固定总价包干的范围就是设计施工图的范围,只要设计施工图不发生设计变更,固定包干总结在结算阶段一般不会进行相应调整。另一种情况是施工合同中可能具体约定本合同包干的工程内容以及相应的做法阐述,包干的工程内容可能小于设计施工图本身包含的内容,包干的做法也可能与设计施工图不一致。如果是包干的工程内容小于设计施工图的内容,那么超出包干范围的设计施工图的其他工程内容也需要由施工企业施工时,这部分工程造价就需要单独计算,不属于合同包干价范畴。如果合同包干的做法与设计施工图不一致,比如合同约定某项目采用塑钢窗,设计施工图标注的为铝合金窗,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在图纸会审的过程中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图纸答疑进行明确。如果图纸会审对设计施工图进行调整,明确按照塑钢窗施工,那么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就不进行调整;如果图纸会审明确仍旧按照铝合金窗施工,那么施工企业就应该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执行,并针对设计图纸做法与施工合同包干价做法的不一致导致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签证单独计算相关费用。但是如果合同约定做法与设计施工图做法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施工企业直接按照合同约定做法施工,那么该工程就存在没有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最终会存在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风险,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就会承当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作为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经常会要求附相应的预算书附件和做法明细,这个时候为了规避合同约定做法与设计施工图做法不一致带来的后期工程造价变化的风险,可以在施工合同中做以下约定:“本合同的施工图预算书附件和做法明细等,仅作为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预算书附件和做法明细与设计施工图不一致的地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该风险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这样,就会降低很多项目中经常出现的合同约定做法与施工图不一致导致的各种过程争议和结算纠纷的概率和风险。

对于第二个层次的间接包干,也就是对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方案做法包干。在实务中,会存在施工方案与合同约定或者设计施工图不一致的地方,具体存在以下2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施工方案的做法超出施工合同约定或设计施工图做法表述。这种情况就相当于在我们的生活中,客户已经通过网上平台向酒店以某个价格预定了一个普通标准房间,当客户到达酒店时,酒店主动要求给客户将普通标准房间更换为豪华套房,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肯定是非常愉快的接受,但是酒店不能再向客户提出价格上的调整。同样的道理,施工方案超出合同的约定主动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做法,当施工方案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施工方案的内容就成为甲乙双方的一致意见,成为施工企业的合同承诺,也就同样属于施工合同总价包干的范畴。施工方案做法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不能增加造价,但是假如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没有按照施工方案履行高于合同约定的做法,这种况下,建设单位还可以以实际做法与施工方案之间的差距,在结算阶段进行相应的工程造价扣减。

第二种情况是施工方案的做法低于施工合同约定或设计施工图做法表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该项目可能存在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风险,直接导致该项目整个工程造价的计算和工程款项的支付受到影响,因为工程项目质量合格是工程造价计算和工程款项支付的最根本的前置条件,如果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单位还可以追究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和导致的相应其他损失。另一方面,如果质量合格,相当于是施工企业对原施工合同总价包干的范围进行了折减缩小,建设单位可以在结算阶段扣除施工方案与施工合同约定或施工图做法表述的差异部分对应的工程造价。

◆真实案例:油漆做法的约定

某钢结构工程项目按照固定总价包干,施工合同预算书附件约定油漆涂刷厚度为120 mm,未注明油漆涂刷遍数。

设计施工图注明油漆涂刷厚度为120mm,涂刷遍数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执行。经过查询相关施工规范要求,涂刷遍数为两遍即可。

施工企业在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注明油漆涂刷厚度为120mm,三遍成形。该施工方案经过相应审批流程后,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规范要求涂刷两遍成形,厚度为120mm。

◆商务解读

在这种情况下,固定总价包干对应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约定只需要涂刷两遍,施工方案主动提出要涂刷三遍,代表这个项目固定总价包干的油漆涂刷厚度修正调整为三遍,实际施工企业只涂刷两遍,虽然厚度达到了相应要求,但是遍数没有达到相应的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可以扣除施工企业少做一遍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相应的材料费不扣减。

如果施工企业在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注明油漆涂刷厚度为120一遍成形um。该施工方案经过相应审批流程后,施工企业在实际施

工过程中根据施工方案一遍成形,厚度为120mm。

在这种情况下,固定总价包干对应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约定需要涂刷两遍,施工方案和实际涂刷只涂刷一遍,虽然厚度达到了相应要求,不影响整体工程项目质量要求,但是涂刷遍数没有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的约定,因此建设单位可以扣除施工单位少做一遍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相应的材料费不扣减。

第三种情况是施工方案的做法超出原有施工合同约定或设计施工图做法表述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则要区分具体的缘由进行区别对待。

真实案例:强夯工程的做法约定

某强夯工程按照固定总价包干,施工合同约定按照强夯设计施工图表述的内容进行包干,在设计施工图中,强夯的范围边线为A区域。

◆商务解读

如果施工企业进场施工后编制施工方案阐述如下:“为了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强夯的范围在设计施工图A区域再往外扩展2m”,实际施工企业也是按照设计施工图A区域再往外扩展2m进行强夯施工。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案是基于施工企业本身的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由此导致的施工做法超出合同约定的包干范围,这种情况下结算时固定包干总价不变,不能增加相应工程造价。

如果施工企业进场施工后编制施工方案阐述如下:“经过现场实地检测,招标过程中甲方提供的地勘资料载明的情况与现场实际不吻合,现场实际地质条件存在xx等特殊情况,根据相应的强夯施工规范要求,需要在设计施工图A区域在往外扩展2m”。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案是基于建设单位本身的原因导致的施工做法超出合同约定的包干范围,这种情况下结算时固定包于总价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施工方案增加区域对应的工程造价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办理签证或者索赔的方式进入结算工程造价。

综上所述,在总价包干合同计价模式的情况下,施工方案编制的核心出发点需要保持简洁精练,实际项目是如何施工的就如何阐述,不需要把施工工艺或者流程或者做法表述得非常复杂、非常高端、非常上档次,也不要轻易把施工合同包干范围和设计图没有包含的内容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超额表述。“所做即所述,所述即所做”,这就是总价包干项目从造价商务的角度编制施工方案最根本和最核心的底层逻辑。在此基础之上,如果对应某个工作内容,可以存在不同的施工工艺或者方法,尽量选择成本最低、质量安全保证程度高的综合效益最好的施工方案进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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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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