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律问答248】最近碰到“麦莎”台风侵袭,这能算不可抗力吗?
面对“麦莎”台风导致工地设备受损,承包方能否主张不可抗力并向建设单位索赔?本文聚焦这一工程领域常见的实务纠纷,从法律角度提供了清晰指引。文章以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为核心,系统剖析了其四大认定要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及客观性。针对台风这类自然灾害,文章深入探讨了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其是否仍属“不能预见”,为责任界定提供了关键判断依据。更为实用的是,文章进一步解答了若构成不可抗力,承包方可以就哪些具体损失提出索赔,直接回应了工程实践中的核心关切。全文兼具法律专业性与实务指导性,不仅帮助施工方与建设方明确风险分担原则,也为应对类似突发气象事件、妥善处理合同履约与索赔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参考框架。

问:最近碰到“麦莎”台风侵袭,工地上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害,这能算不可抗力吗?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吗?如果属于不可抗力,承包方有哪些损失可以提出索赔?
答: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就是说,不可抗力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该种情况的发生是现有条件下当事人不能够预见的;第二,该种情况的发生在现有条件下当事人是无法避免的;第三,该种情况的发生是现有条件下当事人无法克服的;第四,该种情况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台风在过去由于当时的科学技术不够发达是不能预测的或不能准确预测的,但是今天科学技术已经相当发达,在“麦莎”台风来临几天以前,中央气象台已经作了预报,并且这个预报很准确,准确到了“麦莎”几时在何处登陆这种程度。因此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来说,“麦莎”完全是可以预测的,不符合我国法律对“不可抗力”要求不能预见这个基本法律特征。并且,正是由于可以预见,所以当事人完全可以采取措施避免机械设备的损失。因此,我认为碰到“麦莎”台风侵袭不属于不可抗力。
文章要点
- 一、如何认定“台风麦莎”是否属于工程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 二、工程合同不可抗力条款应重点解读哪3个核心要点?
- 三、遭遇台风等灾害,承包方可以索赔哪些损失?
- 四、如何系统性防范工程法律风险?附实用指南与文件下载
常见问题
- 台风麦莎不可抗力认定方法是什么?
- 工程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应如何解读?
- 如何获取不可抗力证明等工程法律风险防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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