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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194】如果甲、乙双方约定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是否以审计结论为准?

4个月前 (06-19)工程法律


问:如果在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那么涉及诉讼时,是否以审计结论为准?

答: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合同有约定从约定,这个原则叫从约原则。《司法解释》当中大概一共有八条规定都明确服从当事人的约定,或者说服从约定。当事人合同当中有约定的条款是效力比一般法律还要高的条款,法院就把这种条款叫做帝王条款。比如说你合同里面约定工程造价最终以审计结论为准的,那么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按照审计来,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作为承包人好像都对审计结论这一个做法心有余悸,不好办。那么我想如果说真的合同有这样的条款的话,那么对审计单位也可以据理力争。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要提供我们的证据材料据理力争,不能一概而论说到了审计就死路一条,情况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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