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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108】约定设计出现问题赔偿“所收设计费”,而实际损失巨大如何处理?

2024-06-19 11:32工程法律
本文针对工程合同中常见的“以所收设计费为限”的责任条款,结合实际损失远超设计费的情况进行专业解析。通过案例与法理结合,探讨了该条款的效力边界、显失公平下的司法调整空间以及建设单位的维权路径,为工程各方合理约定责任与应对纠纷提供实务参考。
【工程法律问答108】约定设计出现问题赔偿“所收设计费”,而实际损失巨大如何处理?


问:1999年8月份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和x设计院签订了一份设计合同,该合同是一份按1983年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制作的示范文本,合同约定设计出现问题,最多赔偿“所收设计费”,后来,设计真的出现问题,损失近1000万,设计部门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答:1983年国务院根据当时的《经济合同法》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该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应视造成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对于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勘察设计单位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经济合同法》相应失效,并导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失效,但所问的事实发生在1999年8月,当时作为行政法规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还是有效的,而设计合同所规定的赔偿责任与该条例的规定也是一致的,设计部门的赔偿责任应按照设计合同的约定执行。

题述问题若发生在现在,因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00-0203)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示范文本中均有勘察或设计错误时勘察人或设计人除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或设计费外,还应根据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占实际损失的比例由双方约定的条款确定,发包人的损失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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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河北网友12524
河北网友12524
2025-03-28 03:04

这种赔偿条款太坑了,设计费才几个钱,出问题直接损失几十上百倍啊

重庆网友98951
重庆网友98951
2025-09-09 03:36

这种条款太坑了,实际损失远不止设计费时应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天津网友26868
天津网友26868
2025-01-19 12:01

这种约定太不合理了,要是造成几百万损失只赔设计费,对业主太不公平了。

河南网友49291
河南网友49291
2025-09-04 03:13

这种限额赔偿条款对甲方太不公平了,实际损失远不止设计费的时候应该重新协商或诉讼。

河南网友30466
河南网友30466
2026-03-28 18:37

这种“所收设计费”的赔偿限额条款太坑了,实际损失大的话必须主张显失公平。

四川网友71457
四川网友71457
2026-04-21 12:08

这种条款对设计方保护过度了,实际损失大的话应该按实际损失赔才合理。

上海网友12058
上海网友12058
2026-02-09 13:03

这种条款明显显失公平,实际损失大的话建议走司法程序争取合理赔偿。

湖北网友12077
湖北网友12077
2024-07-24 11:19

这种合同陷阱太常见了,设计费的赔偿限额明显偏低,建议打官司要求按实际损失计算。

宁夏网友22486
宁夏网友22486
2025-07-11 09:32

这是霸王条款吧?约定赔偿上限太低,实际损失应该让设计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贵州网友63039
贵州网友63039
2025-09-23 04:36

这种条款太坑人了,设计费才多少钱?应该按实际损失赔偿

海南网友56103
海南网友56103
2026-03-12 17:52

这明显是霸王条款,实际损失远超设计费时该按实际损失赔,否则合同就成了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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