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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35】建设工程中的项目经理部是什么性质?是否需要营业执照?

6个月前 (06-18)工程法律


问:建设工程中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是履行合同的部门,在法律上它们的存在属于什么性质,是否需要营业执照?

答:现在一般工程承包都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经理为首有一个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承包人为了履行某一具体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便于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直接管理而组建的特定工程的临时性的管理班子。按1999年版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5条规定:“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从法律层面分析,项目经理部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肢解责任部门,项目经理是全权代理人。但是项目经理部并不属于承包人的分支机构,项目经理部不需要到工商企业登记备案,项目经理部不是其他经济组织,更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也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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