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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58】设计合同标准文本将设计失误承担责任设定为“设计失误部分的设计费”,是否为格式条款?

2024-06-19 11:18工程法律
该文探讨设计合同中关于失误责任仅以设计费为限的条款是否构成格式条款,分析其法律效力和潜在风险,并从工程实务与法律角度提出见解,有助于相关从业者规避合同争议,保障双方权益。
【工程法律问答58】设计合同标准文本将设计失误承担责任设定为“设计失误部分的设计费”,是否为格式条款?


问:设计合同标准文本对设计失误承担责任设定为“设计失误部分的设计费”,偏重于保护设计方,一旦发生因设计失误导致的损失,该损失往往远远超过设计费,不能补偿建设单位损失。请问:(1)能否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免除了设计方的责任,为无效条款?(2)如果不能认定该条款无效,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又远远大于约定的设计费用,作为设计单位的委托方应该如何处理?

答:(1)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建设工程实务中经常会遇到的。先来看看格式条款的定义,关于格式条款是规定在《合同法》的第39条第2款,该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此,格式条款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是预先拟定的;第二,订立合同时没有与对方协商;第三,是为了重复使用而拟定的。即格式条款是由合同的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订立合同时没有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就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9或GF-2000-0210)来说,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监制的,所有条款均推荐使用,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修改和补充。所以示范文本的条款不属格式条款。

(2)发生了问题中所述的情况,作为建设单位虽然不能主张约定的条款无效,但是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 条的规定来补救。《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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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辽宁网友66827
辽宁网友66827
2025-10-23 23:12

这种限制责任条款确实不合理,工程失误的损失远不止这点设计费。

河南网友93895
河南网友93895
2024-07-11 17:32

这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风险全让甲方扛了。

浙江网友37519
浙江网友37519
2025-02-12 05:09

这种条款明显是在限制设计方责任,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对建设方很不公平。

天津网友10077
天津网友10077
2024-09-14 16:30

这种条款明显是在规避责任,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可不止那点设计费。

江苏网友49807
江苏网友49807
2025-08-31 23:30

这种条款确实算格式条款,对设计方比较有利,但实际中可能还要看造成的具体损失大小。

陕西网友14011
陕西网友14011
2024-08-23 20:07

这个条款确实有点霸王条款的味道,设计失误的损失远不止设计费那么简单。

辽宁网友26740
辽宁网友26740
2025-12-22 11:44

这种设定确实有格式条款的嫌疑,但设计失误的损失往往远超设计费本身,对建设方来说风险不小。

上海网友88912
上海网友88912
2025-10-05 23:07

这种条款明显不合理,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远不止设计费,肯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湖南网友83186
湖南网友83186
2025-01-10 01:48

这个条款对设计方太宽松了,出了大问题光退设计费根本不够赔。

海南网友48530
海南网友48530
2025-12-15 21:46

这种条款确实不公平,真出了大问题这点赔偿根本不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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