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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72】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方同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同时与承包方签订委托材料采购合同和机械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劳务分包?

2024-06-19 11:21工程法律
本文针对总包单位与分包方同时签订劳务分包、材料采购及机械租赁合同的情形,探讨其法律性质是否能被认定为劳务分包。通过分析合同关联性与实际履约特征,揭示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名为劳务、实为违法分包”的风险,为工程合同模式的法律定性提供实务参考。
【工程法律问答72】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方同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同时与承包方签订委托材料采购合同和机械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劳务分包?


问: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同时与承包方签订委托材料采购合同和机械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劳务分包,如果劳务分包单位出现安全事故,总包单位不承担责任吗?

答: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涉及劳务分包问题。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承包方计取的是劳务报酬而不是工程款,同时约定材料由总包单位委托分包单位进行采购,供货方开具的发票付款单位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再签订一份机械租赁合同,由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租赁机械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这样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符合劳务分包合同的一个基本特征“包工不包料”,计取的也仅仅是劳务报酬及人工管理费而不是工程款,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关系就是劳务分包关系而不会构成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在合法的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如果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劳务作业的安全管理,并支付给劳务作业承包人一定的管理费,如果劳务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劳务作业承包人对自己的劳务作业安全承担责任,总包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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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海南网友93133
海南网友93133
2025-07-21 00:22

这种情况下其实还是在规避劳务分包的性质,实务中很容易被认定为变相转包。

云南网友76442
云南网友76442
2025-12-09 09:09

这操作看着像劳务分包,但材料和机械如果也是总包提供,实际可能已构成违法分包了。

西藏网友49224
西藏网友49224
2025-05-08 09:14

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是变相的违法转包了,劳务分包哪有包材料的。

四川网友15757
四川网友15757
2025-03-21 01:29

这种情况更像是变相的整体分包,劳务分包不应该包含材料和设备。

安徽网友86139
安徽网友86139
2024-11-05 15:41

这种情况确实要小心,容易把劳务分包变成实质上的转包,签再多合同也掩盖不了事实。

广西网友11869
广西网友11869
2024-08-22 00:59

个人觉得这是典型的“假劳务真分包”,想用合同形式掩盖违法转包实质。

陕西网友77169
陕西网友77169
2025-05-16 21:33

劳务分包不能光看合同名称,要综合判断施工内容和管理责任。

台湾网友85435
台湾网友85435
2025-12-12 13:17

这样操作基本上就是变相转包吧,签再多合同也掩盖不了实质。

山西网友53865
山西网友53865
2025-07-29 23:31

这明显就是违法分包,劳务分包还包料,挂羊头卖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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