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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188】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选定审价机构,一方认为审价结果不适怎么办?

2024-06-19 12:20工程法律
本篇文章针对工程建设中双方共同委托审价后,其中一方对结果有异议的情形,给出了专业法律解答。文中分析了相关法律依据,提出了协商、补充约定或另循法律途径的实务建议,旨在帮助合同方妥善解决审价争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工程合作中,甲、乙双方若约定共同选定审价机构对工程价款进行审查,但其中一方对出具的审价结果不满意时,该如何应对?本文围绕这一常见争议场景,从法律和实践角度提供解决方案。文章将详细说明当事方能否单方面要求重新审价、异议的合理形式与时限、协商与救济途径的选择等关键问题,并结合工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引。无论您是业主方还是施工方,都可以从中获取处理审价争议的有效建议,避免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工程法律问答188】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选定审价机构,一方认为审价结果不适怎么办?


问:关于工程结算定案,结算书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递交审价机构,甲方发现审价机构审价结果不适,而至今未果怎么办?

答:我认为这个问题仍然是关于双方如何约定的问题,要看双方对审价结果的效力如何约定。双方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我觉得因为是双方共同选择的审价机构,应该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应该尊重这个结果。当然有证据证明审价机构有违反程序,或者其他违法情况如受贿等,乙方可以起诉,并请求法院对审价结果进行鉴定。若确实对原选定的审价机构的审价结果双方不能一致认可,也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对审价结果进行鉴定,以免工程结算久拖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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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西藏网友77396
西藏网友77396
2025-03-21 02:41

选价机构是双方协商的,一方觉得有问题,可以申请复核或另找第三方吧。

浙江网友94678
浙江网友94678
2025-03-15 15:02

这种事儿太常见了!协商选机构的结果如果不服,还可以要求复审或者走法律程序呀。

香港网友22285
香港网友22285
2024-10-15 12:03

审价机构都共同选定了,结果出来不满意确实麻烦。这种情况下最好在协商时就把复核机制写进协议里。

江西网友47241
江西网友47241
2025-12-20 18:17

共同选定的审价机构要是不认账,那就得走司法鉴定了,合同里最好提前写清楚争议解决方式。

安徽网友31869
安徽网友31869
2026-04-22 13:31

审价结果不是最终判决,有异议完全能走法律程序解决,这事别慌。

浙江网友84095
浙江网友84095
2025-10-12 14:49

这个问题我也遇到过,还是得看合同有没有约定复核条款,不然真的挺麻烦。

辽宁网友11433
辽宁网友11433
2025-10-03 06:01

审价结果有异议可以走司法鉴定,别让一方吃亏。

辽宁网友97555
辽宁网友97555
2024-12-12 13:09

碰到这种情况,建议先协商,实在不行就引入第三方调解或者申请仲裁吧。

广西网友40170
广西网友40170
2025-02-21 12:51

这个真得在审价委托合同里约定好争议条款,光协商选机构还不行啊。

重庆网友54115
重庆网友54115
2025-10-28 22:58

这种情况太常见了,关键看当初协商时有没有明确争议解决机制。

北京网友83786
北京网友83786
2025-01-23 21:45

双方都选定的审价机构,结果出来后一方觉得不合适,那就有点尴尬了,毕竟当初共同选的。感觉还是得看合同有没有提前约定好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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