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法律 > 正文内容

【工程法律问答233】合同被确认无效,对已建成的或部分建成的工程项目,实际工程款应如何计算?

10个月前 (06-19)工程法律


问:如果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对已建成的或部分建成的工程项目,实际工程款应如何计算,除材料费、人工费外,其余是否应收取或者取费时不取间接费(利润、税金、管理费等)而取直接费?无效合同,如属双方有过错,应各自负担损失,双方的损失如何界定,施工方的利润损失是否在内?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3条规定:“若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不予支持。……”

依据以上法律规定,实际工程款应参照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进行结算,合同对工程造价结算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定额按实结算。


免责声明:本站大部分下载资源收集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严禁用于商业用途,并于24小时内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请购买正版授权并合法使用。若本站发布的内容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文链接:https://gczjtool.cn/post/379.html

分享给朋友:

“【工程法律问答233】合同被确认无效,对已建成的或部分建成的工程项目,实际工程款应如何计算?” 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