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律问答265】业主在工程结算审核中,在现场进行实测实量,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业主方跳过竣工图纸,直接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实测实量以核验工程量,这一做法是否具备法律依据?此问题在实践中常常引发承包方与业主方之间的争议与纠纷。本文针对这一核心争议点,深入剖析了业主实测实量行为的合法性边界及其潜在风险。 文章明确指出,工程量的确定原则上应以竣工图为基本依据,辅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文件。单纯依赖现场实测存在显著局限,例如对于隐蔽工程、已完成的拆除返工量、复杂土方回填等,均难以通过事后测量准确还原。因此,完全以实测实量取代竣工资料进行结算缺乏合理性与全面性。 然而,文章也并未完全否定实测实量的作用。它进一步探讨了在特定情形下,如竣工图未能完全反映实际施工状况或双方对某部分工程量存在重大分歧时,现场核查可作为辅助验证手段。其合法性与有效性关键取决于施工合同的约定、是否经过双方共同确认的程序,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本文的核心亮点在于,它不仅从法律原则和合同条款出发进行理论分析,更紧密结合工程实践,为施工方和业主方均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风险防范指南。它引导读者思考如何通过完善合同条款、规范过程资料管理来规避争议,并阐述了在面临单方实测时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所有工程参建方而言,本文是一份厘清结算审核权责、保障工程价款顺利确定的重要实务参考。

问:业主在工程结算审核中,不以竣工图为依据计算工程量,而在现场进行实测实量,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答:这个问题还是关于工程量确认的问题,一般来说确定工程量主要以竣工图为准,有设计变更则参考设计变更签证等文件,很少会到现场进行实测实量。因为有些工程量并不是能够靠实测实量就能计算出来的,例如: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返工所增加的工程量;施工过程中因为回填土方所发生的工程量等。所以,在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中不能完全靠实测实量来确定工程量。但是由于我前面所说的原因,有些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在竣工图上也不能完全反映出来,需要签证或会议纪要等其他书面文件作为依据来确定,如果当时没有签署这些书面文件或已经签署但已丢失,《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实测实量的结果当然也应该属于其他证据,此时可以采取实测实量来确定工程量。综上,建设单位不能以实测实量作为确定全部工程量的依据,但是对于竣工图上反映不出来,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如果该部分在客观上可以进行测量,则可以采用实测实量来确定工程量。
文章要点
- 业主现场实测实量合法吗?法律与合同的双重视角
- 实测实量争议处理3步教程:从依据到操作
- 工程结算审核规范核心:竣工图与实测如何结合?
- 工程法律实务解析:实测结果作为证据的效力与限制
常见问题
- 工程结算中,业主可以完全依靠实测实量方法吗?
- 不可以。竣工图、设计变更等书面文件是工程量确认的主要依据。实测实量仅适用于书面文件缺失、且争议部分客观上可测量的情况,不能作为确定全部工程量的依据。
- 实测实量产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 首先,核查合同约定;其次,优先依据竣工图、签证等书面文件;最后,若书面证据不足且工程可测量,可协商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测,并将结果作为补充证据。
- 哪些工程结算审核规范文件可以免费下载?
- 住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官网通常会发布工程计价规范、结算办法等示范文本。建议关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权威网站,获取官方推荐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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