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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363】《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中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应向什么单位告知,备案应向哪个单位备案?

2024-06-19 16:08工程法律
该文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告知性备案制度,解析了《通知》要求的具体执行路径:明确项目实施单位需向项目审批部门进行告知,并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为相关单位提供清晰合规指引。
【工程法律问答363】《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中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应向什么单位告知,备案应向哪个单位备案?


问:《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中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请问:告之性备案应向什么单位告知,备案应向哪个单位备案?

答:2006年1月4日,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颁布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第一条明确指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要实行“告之性备案制度”,但通知并未进一步规定应向哪个部门告之,到哪个单位备案。本人认为,“告之”与“备案”的部门应为同一部门,所谓告之性备案的部门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部门也应为同一部门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至于具体为何部门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方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有的地方为专门设置一行政部门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部门,例如上海设立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作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主管部门,有的地方甚至是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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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吉林网友91142
吉林网友91142
2025-09-22 00:14

这份通知明确了备案单位,实操性更强了。希望不要流于形式,能真正管住带资承包。👍

台湾网友41362
台湾网友41362
2025-09-13 11:39

带资承包的水太深,这个通知很有必要!不过具体操作细节还要看各地执行力度。

陕西网友78253
陕西网友78253
2026-03-07 12:43

这个通知确实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备案制能让监管更透明。希望各地都能严格执行,别再打擦边球了。

香港网友72035
香港网友72035
2025-08-04 00:15

这个备案制度对规范政府投资太重要了,希望各地都能严格落实到位

北京网友71530
北京网友71530
2024-11-17 22:12

这个制度明确了政府项目的备案单位,对规范工程资金管理很有帮助。👍

内蒙古网友27899
内蒙古网友27899
2025-03-31 09:56

这个规定好,终于明确告知和备案的具体单位了,避免了很多扯皮。

江苏网友68521
江苏网友68521
2026-02-10 16:36

这个备案制度确实能帮政府管好钱袋子,不过具体执行时还得看地方怎么落实。

青海网友59507
青海网友59507
2025-06-17 07:35

这个通知很重要,备案信息必须明确到具体单位才有效力,否则容易流于形式。

贵州网友56057
贵州网友56057
2025-07-23 17:18

这个通知明确了监管主体,能有效减少带资承包的违规操作,对规范市场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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