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篇】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文件报送流程解答
经过承包人内部对结算成果文件的三级复核并根据复核要求调整完成后,结算编制准确版本的初稿文件形成,这个初稿文件是属于承包人内部使用和后期结算对审控制的一个标准文件,在这个初稿文件的基础之上,承包人需要对结算文件进行一些相应的调整或者处理,形成正式的对外报送给发包人审核的结算编制文件。一般这个阶段包含两个小的阶段,分为成果文件内部交底阶段、成果文件调整报送阶段。
1、成果文件内部交底,正式结算初稿文件形成后,一般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结算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团队、承包人公司结算主管领导参加,针对结算编制初稿的情况,给参会人员进行详细的汇报和交底说明。项目负责人需要对整个结算编制过程、相关事项的处理、成果文件等进行交底说明,核心重点是对结算编制初稿金额的4个数据:有理有据的结算金额、资料不足的结算金额、可左可右的结算金额、根据经验可以争取的结算金额,针对上述每个数据的具体金额,以及该金额涉及的具体事项尤其是后三个数据涉及的具体事项、缘由等进行详细的阐述和交底,特别是对于后续3个数据如果进入结算报送金额中,而后期万一审计单位结算审减,导致审减率超出合同约定后,承包人需要承担的结算审核违约金的风险需要在会上进行详细分析和具体提示,便于参会人员对最终的结算上报具体金额进行相应的抉择和确定。
在内部交底会上,参会人员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的结算目标,确定一个正式报送给发包人的结算金额,也就是确定一个在结算初稿的基础上的结算报送的上浮率,这就需要结合上述结算编制初稿金额的4个数据以及公司对整个项目的结算目标,还要结合不同发包人的审核风格和审核特点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关于审减率超过标准后的违约金惩罚等条款进行综合评定和确定。
如果结算编制初稿的上述4个数据金额汇总后,尚未达到承包人的结算目标,那么在内部交底会上,就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挖掘和思考本项目上哪些从情理上、道义上、合同漏洞上、项目履约过程中、外部宏观条件变化上等各方面还可以纳入结算的事项和金额,至少保证结算编制上报给发包人的金额不能低于承包人的结算目标。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有条件就按照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如果一开始上报的结算金额就已经没有达到结算目标,相当于出师未捷身先死,还未开始进行战斗承包人就自认战败,缴械投降,这肯定是不能出现的情况和状况。如果交底会上相关人员不能梳理和寻找相应的有效的事实和突破点,那么承包人就可能需要寻找外部专家力量或者公司层面的集体智慧进行支持和帮助。
2、成果文件调整报送,在成果文件内部交底完成,确定了结算报送上浮比例和最终报送金额之后,接下来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结算书成果文件的调整,将相应的计算式和计价文件进行调整,让结算编制金额满足交底会确认的目标。结算编制文件的调整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直接调整结算书工程量的方式,而是要秉承一个所有调整上浮的地方,均要能提供相应的合情合理的或者能解释的理由和说法,当后期结算对审时,至少能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而不能给发包人和审核人员留下任意上浮工程量人为增加工程量的印象。因此结算编制文件调整时一般先对一些计算规则,计价取费等,全部按照最大的方式计算和调整;接着对一些事项,本来就是市场询价或者没有固定标准自报费用的,把该部分费用相应调整增加和扩大;最后是单列一些事项和子项或者名目,或者虽然是合同包干不计算的,但是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进行上报一定费用增加造价。
结算编制文件调整完毕后,接下来是根据施工合同中对于结算文件报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相应的格式和相应的标准及相应的数量,打印、装订相应的结算成果文件,并进行盖章后打包装箱,形成完整的成果文件报送资料。在实务中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发包人需要的结算文件数量的基础之上,多制作一套盖章完整的结算文件,一方面便于后期发包人自我核对使用,另一方面当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甚至走上司法程序时,该保留的结算报送资料原稿能对承包人带来很多法律上和专业上的支撑和帮助。
结算编制成果文件最终报送给发包人时,需要提前制作结算资料报送移交清单,需要在清单上详细注明结算资料的全部文件组成,以及原件和复印件情况说明,并要体现结算编制的报送金额。结算编制成果文件需要移交给发包人有相应权限接收的人员,并且需要接收人员在资料移交清单上签收确认。经过发包人相应人员签收确认后,才代表着结算文件的编制和报送工作正式完成,接下来将进入结算对审和最终结算金额确定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