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篇】建设工程结算对审的四个阶段之四(结算的最终定案)
项目结算文件编制完成报送给发包人后,接下来最为核心和关键的工作就是结算文件的对审,也就是由承包人结算编制人员与发包人自身结算审核人员或者对外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审核单位的人员进行具体核对。结算文件的核对是把承包人的结算目标或者想法真正落地实施的又一个关键过程,在实务中,结算文件的对审需要经历信任建立阶段、初稿形成阶段、争议解决阶段、结算定案阶段4个阶段
结算定案阶段,争议问题解决之后,就到了整个项目结算办理的最后阶段,各方对结算最终结果进行签字盖章确认。一般是承包人、发包人、审核单位签订三方结算审核定案表,对最终结算金额进行三方确定,然后由审核单位整理汇总所有结算审核对量的最终成果文件,出具正式的第三方结算审核报告,就代表着这个项目的结算办理工作正式完成。如果还有后面结算二审或者国家审计的,就由发包人将结算一审的全部资料移交给结算二审单位。在结算二审过程中,承包人不需要再次完整的经历结算一审的全部阶段工作,只需进行结算二审的核对、二审的争议解决和二审的结算定案3个阶段,因此,二审的时间相比一审,就要快速和高效很多。
在结算定案实务过程中,如果部分争议问题久久不能解决,可以采取对各方没有争议的部分先办理结算定案,单独对争议问题和争议金额进行罗列,作为后续处理事项;尤其是在存在结算二审的情况下,结算一审可以在结算审核报告中,对各方确认金额,争议金额具体阐述,一起移交给结算二审单位审核,这样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在某一个环节卡住导致整个结算工作没有办法有效推进。
另外一个需要承包人注意的小细节是,对结算定案表上和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的审核单位,需要核实是否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该项目的结算审核要求相匹配,避免结算审核单位没有资质或者资质由于某种情况处于暂停期或者是资质等级不能达到该项目审核的要求,这就需要向发包人及时提出,最好是在开始结算对审的阶段就向发包人提出,避免后期由于工程款的支付引发双方的矛盾或者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时,由于审核单位资质瑕疵导致结算审核报告无效或者效力待确定的情况,这样对承包人就会有一定的潜在的风险和隐患。